韶关市总工会成立于1950年9月9日,当时称曲江县总工会。1951年底,韶关市和曲江县分家,原曲江县总工会更名为韶关市总工会。1983年韶关地区和韶关市合并后,原广东省总工会韶关地区办事处与原韶关市总工会合并为现今的韶关市总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共设置9个部室、下辖1个事业单位。韶关市总工会是中共韶关市委领导下负责全市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任务和工作范围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三、依法调处劳动关系,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对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保护实施职工群众监督检查。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职工群众科技活动,做好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六、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和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七、指导各类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国内交流的有关工作。
九、管理直属单位,指导产业工会工作。
十、承办市委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