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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国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吴国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

情况的报告

 

韶关市审计局于2023年4月17日至5月16日,对韶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国强同志任期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收到审计反馈意见后,市总工会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及主席工作会议进行研究,要求各有关部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国强同志亲自担任,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沟通协调工作。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部室及责任人等,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执行决策部署方面

   1.市总工会未按要求开展“送健康体检”活动。

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掌握,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二是严格落实省总工会有关文件要求,对基层提交体检名单时严格把关,确保“送健康体检”活动覆盖重点对象。三是根据活动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印发“送健康体检”活动方案,将“送健康体检”名额下沉分配给基层工会,便于基层工会组织重点对象参加活动。

2.市总工会未及时落实2021年内部全面深化改革任务。

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二是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出台了《韶关市总工会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韶工总〔2022〕30),成立了韶关市总工会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30个重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

3.市总工会未及时制定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和建立预算项目库。 

已完成整改。制定了《韶关市总工会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韶工总〔202339号),成立了市总工会本级预算编审工作小组,建立了市总工会预算项目库,坚持“先入项目库,再安排预算”原则将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同部署、同审核、同批复。严格预算项目审核,强化项目信息管理,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建立完善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

1.市总工会工会资金存放管理不规范。

(1)未建立工会资金存放内部控制办法。

2未成立工会资金存放管理工作小组。

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韶关市总工会本级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韶工总〔202338 号)。二是成立了韶关市总工会资金存放工作小组。市总工会工会经费存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韶关市总工会本级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韶工总〔202338 号)执行,资金存放工作方案报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同意后执行,有效防范资金存放管理风险

2.个别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1)大额工会资金存放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2)选择工会资金存放银行未按要求将评审专家评分结果经集体研究决策。

已完成整改。一是“大额资金存放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已于2021年9月完成了整改,所有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均经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二是修订了《中共韶关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已更名为《中共韶关市总工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总工会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市总工会今后将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防范资金存放风险。

3.市总工会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支付党员活动室改造工程款,涉及金额11.89万元。

已完成整改。一是原渠道从公用经费归还党员活动室改造工程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把党费、党建活动的使用管理纳入“双周讲坛”内容。三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4.市总工会监管不到位,市工人文化宫实施宿舍楼翻新工程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5.91万元。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市职工服务中心(市工人文化宫)按照《中共韶关市总工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定,重大事项报市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后进行实施执行。二是加强组织市职工服务中心(市工人文化宫)党支部学习相关制度,提高“三重一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

1.市总工会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

已完成整改。市总工会党组已通过自查自纠,于2022年4月完成了整改。今后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制度要求。

2.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闲置。

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一是加强对上沟通,合理制定专项帮扶资金预算。由责任部室提出使用方案,明确使用时间,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二是将结余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优先支出。针对专项资金闲置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资金支出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定期向党组汇报结余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制定了《韶关市总工会困难职工临时救助暂行办法》(韶工总〔202331号),在开展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基础上拓展帮扶项目,提升困难职工家庭保障水平。

3.市总工会未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

已完成整改。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对相关人员分工进行调整,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负责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及合同管理等工作。

(四)市总工会及市工人文化宫资产管理不规范。

1.固定资产未按会计处理要求入账,涉及金额146.7万元。

已完成整改。一是将市总工会停车棚改造工程费用、市总工会(大哥大楼)二次供水泵房维修改造项目费用、市总工会(含工人文化宫)院内(文化宫配电房出线部分)电线改造工程费用、市总工会办公楼翻新工程费用共146.7万元,重新核定为固定资产。二是将市总工会办公楼翻新工程费用核定为固定资产,划转给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作为新增固定资产管理。

2.无形资产核算不规范。

已完成整改。一是将市总工会物业管理软件费用、财务精细化管控平台建设费用、档案综合管理软件(国产版)费用共计26.7万元,重新核定为无形资产。二是将市总工会两项土地使用权重新核定为无形资产。

(五)市总工会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市总工会往来款项进行了专项审计,报经党组同意后,及时清理了应收账款-51.72万元,应付账款588.77万元。二是开展筹建单位工会组建专项工作,推动已缴费未建会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对符合退费条件的企业工会实施全额返回。截至9月8日已返回筹备金80.22万元。对已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虽未办理注销登记但连续三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的企业所缴的建会筹备金暂时管理。  

三、规范运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提高认识,持续深化整改。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自查自纠,对潜在的问题必须提高警惕,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限期整改并不定期督促推进,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展开“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以审计促规范、以监督促发展,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着力拓展整改成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使审计整改真正发挥治疗“痹症”的良方作用。

(三)切实履职,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及上级工会各项决策部署,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推动我市工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韶关市总工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