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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韶关市2021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评选推荐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通知精神,经全市各有关系统、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并报省总工会初审,同意以下集体和个人为我市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对象。为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总工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止。

  受理单位:韶关市总工会经济工作和女职工部

  联系电话:8885767,13509861199。

  (附:推荐公示名单表一、表二)

  

表一:韶关市2021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表二:韶关市2021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韶关市总工会

  2021年3月29日